乙方从事甲方交办的工艺研究、工程设计、咨询、工程管理、科技开发、技术革新、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是富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对这种原创性、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既是对乙方劳动的尊重,也是对甲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维护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第2页共7页知悉和掌握从事于甲方生产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3、技术秘密:包括工艺流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合同技术附件、工程设计阶段的原始资料、计算机、图纸资料、科研成果、软件(含源代码、脚本等)、编程方法、编写流程、外购部件及产品来源、制造厂商及其价格、技术指标、软件技术文档、固件(firmware)、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网络平台、产品、演示模型、企业标准、工作手册(报告)、管理制度、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包括各种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尊龙人生就是博d88、各种技术诀窍及方法等。及其他的一旦泄露可能会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技术资料;还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4、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资料、市场信息、商业合同、报价、协议、意向书、备忘录、行销计划、运营管理资料、定价政策、财务信息、统计报表、商业合作渠道、法律事务信息、管理制度文件、人力资源信息(人员情况、薪酬福利等信息)及一切被外界或竞争对手认为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的信息等。
5、智力成果:包括专利产品及技术、专有技术、尊龙新版官网入口技术革新及后续研发成果、新开发的软件、固件、设计图纸及其他产品、新工艺流程及制造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等。
6、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7、任职期间:从乙方分配到工作岗位并正常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8、离职:在甲、乙双方签署的聘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乙方以其实际行为构成实质上已解除聘用关系。乙方擅自终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机密等所研究、开发、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该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因履行职务,不属于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机密等研究、开发、完成的智力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于该成果完成后30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在申请非职务专利、登记非职务计算机软件、转让或许可非职务技术成果或非职务作品前,凡与甲方业务有关或与本职工作有关联的,应向公司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审核。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有关或与本职工作有关联,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智力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转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甲方科研成果,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技术鉴定会。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有义务将其任职期间所参与的工作项目的合同书、工艺方案、操作规程、产品检测方案、谈判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及其说明书、计算书、原始记录、修改通知单、工艺及工程总结报告等及时收集、整理在合理时间内交甲方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期届满或乙方任职期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在甲方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与甲方提出要求的任何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1、保密资料及其所有复制品(不论授权与否);2、含有保密资料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文件或物品;3、上述保密资料或其任何部分的乙方或甲方任何代理或代表作出的全部分析、编辑、研究或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甲方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对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四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本人或以其他人的名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可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六条 乙方对自己直接参加工作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职务作品等甲方享有的知识产权,依法享有署名权。
第十八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被行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依法转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乙方的违约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乙方同意,乙方或其任何代理或代表违反本协议对甲方造成损害,仅是赔偿金还不足以补救,甲方有权就任何该类违反而要求履行合同和强制补救。此列补救办法不应被视为排他的补救方法,而应是附加于依法律或公平原则存在的所有其他补救方法。
第十九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因争取执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法院费用和律师费用、调查其违约或侵权行为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对本协议的内容无任何异议。